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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定市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|
发布时间:2018-01-11 信息发布人:管理员 |
依据环保部《关于建议做好近期空气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》,预计2018年1月12日-17日,受不利气象影响,我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,达到橙色预警水平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,于2018年1月12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(II级)应急响应措施。 请各县(市、区)政府、市直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。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24时。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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